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黨支部
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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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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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儲備糧集團)黨支部進行了涉糧問題專項巡察。12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向儲備糧集團黨支部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營口儲備糧集團黨支部將市委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細化為4類25條,逐類逐條推進整改落實。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21個問題;還有4個問題正在整改當中。
(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偏差
1.理論學習針對性不夠強,學習效果不理想問題。
問題1:關于“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重要講話和黨中央重要指示批示學習不及時不深入,理論中心組學習浮于表面”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根據《營口儲備糧集團黨組織“第一議題制度”》的有關要求,2022年1月,儲備糧集團黨支部制定了《關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糧食安全重要論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專題學習研討方案》,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列為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必學內容。
二是2022年1月8日,儲備糧集團黨支部組織召開了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擴大)專題學習研討會。集團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參加了本次專題學習研討會。會上,集團領導班子5名成員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為主題,分別進行了專題學習研討發言。通過學習研討,進一步增強了集團黨員干部對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意義和現實需要的深入理解,懂得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手中有糧、心中不慌”,“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飯碗主要裝中國糧”等重要論述的深刻內涵,堅定了每一名“糧食人”認真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決心,為自覺做到認識上一致、思想上統一、政治上同心、情感上認同、行動上同步,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三是通過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反反復復學、及時跟進學,教育引導集團全體干部職工全面學習、系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學懂弄通做實、層層壓實責任;教育引導集團全體干部職工始終繃緊糧食安全這根弦,牢記糧食是安天下、穩民心的戰略產業,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一個永恒課題,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教育引導集團全體干部職工不斷提高糧食安全保障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在工作崗位上抓小、抓細、抓實,不折不扣地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2:關于“《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沒有開展全員培訓,談話了解發現,部分員工對《條例》新修訂內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集團辦公室及各單位、各部門分別制定了的具體學習計劃和測試安排,并將《條例》測試結果作為考核指標納入年度評優評先的考核內容。2022年1月28日,集團組織了《條例》集中學習,對新、老《條例》進行了對比分析、細致解讀。
二是在集團各單位、各部門干部職工自主學習的基礎上,2022年2月25日,組織集團所有在崗的干部職工進行了《條例》專門測試。通過測試,加大對《條例》的宣貫力度和學習效果檢驗,確保做到了學習全覆蓋、測試全覆蓋,促進了集團干部職工在工作中遵循執行及實際應用《條例》的貫徹落實。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政治站位不夠高,科學決策、依法決策能力有欠缺問題。
問題3:關于“糧食輪換籌劃不嚴密?!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增強糧食儲存、生產安全責任和保障意識,堅持常態化、階段性、貼合實際的開展整改工作。2022年1月24日,組織集團輪換工作領導小組的同志集中學習了《營口市市級儲備糧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嚴格執行糧食輪換架空期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管理層面的計劃、組織、協調、指揮、監督職能,落實儲備糧食的數量實、質量好、調得快、用得好。
二是認真研究部署年度輪換工作。結合國家政策和市場形勢、糧食長勢,對全年的糧食輪換時間安排、糧食輪換市場價格調研和輪換的設施設備準備等工作,進行周密的部署,確保輪換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三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管理制度》,重點將出入庫到期前10日設為預警黃線,切實做好糧食輪換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以制度固化輪換操作的程序及流程,保障輪換任務有序開展和完成。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4:關于“多次違規改變借款用途?!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遼寧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2022年2月9日,組織了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擴大)專題學習會。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及及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了會議。會上,集中學習了《關于印發<營口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及<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性項目負面清單>的通知》(營國資發〔2020〕71號)、《關于印發<營口儲備糧集團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的通知》(營儲糧字〔2020〕31號),還原造成錯誤行為的根源和原因,對癥抓藥,堅持底線思維,從思想和行動上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二是嚴格執行《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2021年版)》,不斷完善集團內控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往來帳戶結算管理制度》等財務風險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有效堵塞了決策中的縫隙與漏洞,形成了整改的長效機制。
三是聚焦糧食企業的主責主業,剔除集團及子公司營口儲備糧經貿有限公司停止諸如鐵礦粉、煤炭等非主業、非優勢經營項目。2021年6月,該公司陸續完成《營口儲備糧經貿有限公司章程》及經營項目的剔除變更工作。
四是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門有關財經制度,嚴格落實《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大額度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堅持不定期召開資金調度會,嚴格管控資金的去向、用途、金額等重點環節,保障資金調度的合規合理和安全。
五是按照歸口管理和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嚴格執行《營口儲備糧集團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等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對經營投資行為的事前規范、事中檢查、事后追責的工作閉環,提高預警防范和化解風險能力,在全集團形成了全面覆蓋、上下貫通的責任追究組織體系。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3.對應急保障任務重要性認識不足問題。
問題5:關于“應急保障隱患一度長期存在”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執行“一規定兩守則”,嚴格落實安全儲油工作的主體責任,提高對應急保障任務重要性的認識。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糧食儲備公司)主動與營口市電業局協商,辦理供電業務。2021年7月30日糧食儲備公司恢復供電。2021年8月,該公司與營口市電業局簽訂了《低壓供電合同》并完成供電線路的改造鋪設,為儲備油儲存、輪換、應急出庫任務提供剛性保障。
二是制定了《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供電保障工作應急預案》和《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安全用電檢查制度》,由集團儲運安保部和相關責任企業按照分工和各自工作計劃,堅持每日、每周、每月定期對鋪設的專屬電力線路和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工作運行狀態良好。同時,要求糧食儲備公司形成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供電評估記錄》,定期對營口供電公司的供電使用功能和安全保障兩方面因素進行評估,確保供電的持續性、電壓穩定性、設施設備的達標性。
三是集團定期聽取各子公司安全工作匯報,健全完善了集團安全培訓等各項工作記錄,簽訂集團及子公司2022年度包括供電內容的安全崗位責任書,明確主體責任和擔當作為。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二)履行涉糧職能責任不嚴不細,工作標準不高
1.工作作風不夠扎實,履職能力偏弱問題。
問題6:關于“把關不嚴格,造成國有資產利益受損?!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2月17日,組織集團儲運安保部、綜合業務部、財務部的同志參加集團政策法規集中學習1次。會上,集中學習了《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強化具體業務部門、業務人員的應知應會和底線原則的把握執行,信息的溝通和共享。通過學習,提高了業務人員工作崗位的責任意識、履職能力及業務水平。
二是由集團儲運安保部承辦,對集團智能糧庫系統進行了升級維護,重新規范了集團智能糧庫系統的工作流程;厘清了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的各自分工,進一步完善糧食輪換各環節的審核、審批手續,形成了糧食輪換作業鏈條的工作閉環。
三是2022年3月份,建立了集團各子公司、各部門信息聯絡人機制,進一步落實了輪換糧食過程事前、事中、事后糧食輪換各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職責,銜接覆蓋業務交叉層面的空白點、盲區,保障業務鏈條的完整性,有效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7:關于“責任心不強,工作不細不實?!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充分用好“第一種形態”促進工作落實,2022年1月17日,由集團分管領導與儲運部門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教育。要求當事人引以為戒,強化責任意識和政策法規學習,依法依規做好本職工作,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并責成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及情況說明。2022年1月27日,集團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集團民主生活會上作對照檢查。
二是2021年12月15—16日,組織集團糧油檢驗員參加了市發改委組織的集中培訓。2022年1月,結合問題整改,集團儲運安保部編制了《營口儲備糧集團2022年度安全儲糧管理、糧食檢驗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對集團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等工作崗位的有關人員進行崗位職責、糧食儲存安全及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培訓2次。通過學習培訓,確保做到依法依規開展糧油檢驗工作,提升了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標準。
三是對存在問題立行立改,且編制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業務工作完成情況督查單》,堅持每年6月底、12月底由集團組織2次集中檢查;每月由儲運安保部門負責人進行1次檢查,進一步強化了集團糧食指標的檢測、質量檢驗記錄的把關及審核等工作。截至目前,儲運安保部負責人已進行了2次檢查。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日常管理松懈,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問題。
問題8-10:關于“糧食存儲管理不嚴格?!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根據《2022年度營口儲備糧集團安全儲糧管理、糧食檢驗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培訓計劃》,2022年1—2月份已進行“一規定兩守則”等相關法規規定、“三檢一化”制度、保管員崗位職責、“糧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教程—(糧油)倉儲保管員”等知識培訓2次,提升了保管員的業務知識儲備及業務能力和責任意識,規范了保管員的規定動作,使保管人員進一步掌握了不同品種糧食的儲存特性和糧情處置方法。
二是針對“關于糧食存儲管理不嚴格、個別糧食出庫損耗率過高、成品糧保管不善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第一,充分用好“第一種形態”促進工作,2022年1月17日,由集團領導班子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分別與儲運部門責任人及子公司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5人次,擺事實、講問題,切實促進轉變工作作風,把嚴格要求轉化為完成工作質量的良好成果。同時,要求儲運部門責任人及子公司負責人通知當事人對已發生的未填寫事項指標作附件情況說明。2022年1月27日,集團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在集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作對照檢查。第二,2022年2月11日,集團召開了巡察整改工作專題會議,健全完善集團倉儲管理機制,調整成立了營口儲備糧集團糧情檢查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職責是負責督導糧情檢查工作,確保儲糧安全;落實儲運部門負責人及保管員的崗位職責,立行立改,進一步規范和更正貨位卡的填寫。堅持將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全面檢查結合起來,動態管理及時掌握蟲霉鼠害的潛在隱患情況,針對性的做好防護工作。第三,認真總結造成損失的原因,汲取保管人員責任心不強、對糧情掌握判斷不準、處理措施不得當、部門負責人監督檢查不到位的教訓,認真開展崗位風險排查工作,梳理查找糧食儲存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和風險點,強化制度剛性執行落地,推動風險防控制度化、規范化,切實將糧食損耗控制在合理范圍內。第四,加強日常管理,不斷完善提升倉儲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如在倉房內安裝密閉窗簾、門簾若干,強化對糧食控溫系統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儲糧安全。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11:關于“疫情防控不規范?!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及市國資委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要求,由集團辦公室及時發布疫情防控信息,2022年1月8日,專門組織集團門衛、儲運安保部的安全員、司磅員等相關人員學習了《營口儲備糧集團疫情防控手冊》等相關內容,提高了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疫情防控管理,將疫情防控職責落實到人頭,確保外來人員信息登記信息全面、準確、可溯源,確保了疫情防控安全。
二是針對疫情防控不規范的問題,由分管領導與當事人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要求相關人員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強化疫情防控教育,克服麻痹思想。
三是結合儲運安保部門糧油出入庫的業務實際,規范統一將集團原《疫情期間外來人員登記表》變更為《營口儲備糧集團車輛出入庫登記簿》,完善了外來人員信息登記、體溫檢測、檢查行程碼等事項。
四是由集團辦公室牽頭,對集團重點部位,每月進行至少1次的常規檢查,確保了防控責任有效落實。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三)對涉糧問題敏感性不強,政策性糧食收儲購銷領域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1.涉嫌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
問題12:關于“長期采取“‘只定下限、統一價格’的方式收購糧食?!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針對涉嫌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2022年1月28日,集團輪換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巡察整改專題工作會議,進一步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糧油購銷管理辦法》,就制定收購價格、收購標準,切實把農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等項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經研究,集團對加強糧食質量檢測、等級評定、集體訂價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提出了采取直接收購、邀標競價銷售的方式,重新調整編制了《營口儲備糧集團糧食收購價格公示表》。另外,還對集團張貼宣傳海報、在集團網站發布公告等事宜,進行了規范。通過問題整改,達到了依法依規履行業務流程的目的,形成了集體訂價機制,有效規避了糧食流通領域的腐敗問題的發生,降低了經營風險,有效避免了壓級壓價等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再次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執行輪換計劃不嚴格的問題。
問題13:關于“超出輪空期或未批復同意提前簽訂合同?!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年3月1日,由綜合業務部牽頭,集團組織輪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內容及《遼寧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通過學習,提高了集團黨員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意識,強化了自身的糧食安全責任。
二是加強對糧油輪換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掌握輪換時間節點,嚴格執行儲備糧輪空期的有關要求,認真研究部署年度輪換工作,堅持不定期召開輪換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有效解決了執行輪換計劃不合理不規范的問題,確保了輪換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三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管理制度》《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糧油購銷管理辦法》,按規定執行糧油輪換計劃。
四是針對集團合同管理不嚴格、不規范的問題,集團從強化權責邊界、授權程序、審核審批環節入手,規范了合同管理簽訂流程,修訂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并要求合同信息及時、準確錄入《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經營合同管理臺賬》,有效避免了錯位、缺位的管理漏洞,堅決杜絕提前簽定合同及與業務執行時間不符問題的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3.廉政風險防控意識不夠強,違反財務管理制度問題時有發生的問題。
問題14:關于“發放勞務費、補助費手續不齊全?!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加強集團財務制度管理,提高財務人員的廉政風險防控意識。
二是2022年1月18日,由分管領導與部門負責人、當事人進行提醒談話,并進行批評教育。指出現金的代簽容易產生虛報的錯誤,明確非本人領取簽字的責任,督促其在思想、行動上改正錯誤,并由當事人做出附件情況說明。
三是嚴格執行薪酬費用發放規定,本人應領的本人領取,如有特殊情況,履行書面授權。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15:關于“帳目管理混亂。落實專帳記載、帳帳相符等規定不嚴格,統計帳、保管帳原始憑證缺失、混存等問題突出?!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1年12月30日,組織集團統計人員參加了市糧食物資儲備局組織的糧食行業統計從業人員培訓;2022年1月初,由集團職能部門對統計從業人員進行了業務能力考評1次,確保從業人員崗位應知應會和崗位管理匹配能力。加強對該崗位人員的思想認識、工作責任、工作作風等事項的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統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專人保管、專賬記載,統計員和保管員分別由專人擔任,堅決避免統計、保管由一人兼任的問題。
三是規范集團倉儲管理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堅持定期檢查,確保賬目準確無誤,達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檢查2次,無此類問題發生。
四是2022年2月22日,由分管領導與儲運部門負責人及現任統計員開展了提醒談話,認真分析了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學習落實專帳記載、帳帳相符等規定不嚴格,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細致等原因造成的,要求統計、保管各負其責,引以為戒,確保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自身履職盡責必須到位。避免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五是2022年2月22日,由儲運部門的分管領導主持召開了儲運業務專題會議,提醒教育集團及子公司相關部門其他從事本崗位人員,嚴格落實“一符三專四落實”制度,壓實責任鏈條,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并統一將部門負責人、保管員、統計員崗位職責上墻公示。通過問題整改及部門負責人的定期檢查,現儲運部門的出入庫單據保存完整、裝訂規范,統計賬目已重新規范,相關資料已整理歸檔。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16:關于“經費支出手續違規?!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年1月4日,由分管領導與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并對相關財務人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要求財務部門嚴格履行報銷審批程序,加強對發票、報銷單據的審核,堅決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二是2022年1月5日,由未蓋章公司全部將11張未加蓋公章的發票加蓋公章。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黨支部
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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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儲備糧集團)黨支部進行了涉糧問題專項巡察。12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向儲備糧集團黨支部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營口儲備糧集團黨支部將市委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細化為4類25條,逐類逐條推進整改落實。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21個問題;還有4個問題正在整改當中。
(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偏差
1.理論學習針對性不夠強,學習效果不理想問題。
問題1:關于“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重要講話和黨中央重要指示批示學習不及時不深入,理論中心組學習浮于表面”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根據《營口儲備糧集團黨組織“第一議題制度”》的有關要求,2022年1月,儲備糧集團黨支部制定了《關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糧食安全重要論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專題學習研討方案》,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列為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必學內容。
二是2022年1月8日,儲備糧集團黨支部組織召開了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擴大)專題學習研討會。集團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參加了本次專題學習研討會。會上,集團領導班子5名成員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為主題,分別進行了專題學習研討發言。通過學習研討,進一步增強了集團黨員干部對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意義和現實需要的深入理解,懂得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手中有糧、心中不慌”,“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飯碗主要裝中國糧”等重要論述的深刻內涵,堅定了每一名“糧食人”認真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決心,為自覺做到認識上一致、思想上統一、政治上同心、情感上認同、行動上同步,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三是通過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反反復復學、及時跟進學,教育引導集團全體干部職工全面學習、系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學懂弄通做實、層層壓實責任;教育引導集團全體干部職工始終繃緊糧食安全這根弦,牢記糧食是安天下、穩民心的戰略產業,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一個永恒課題,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教育引導集團全體干部職工不斷提高糧食安全保障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在工作崗位上抓小、抓細、抓實,不折不扣地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2:關于“《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沒有開展全員培訓,談話了解發現,部分員工對《條例》新修訂內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集團辦公室及各單位、各部門分別制定了的具體學習計劃和測試安排,并將《條例》測試結果作為考核指標納入年度評優評先的考核內容。2022年1月28日,集團組織了《條例》集中學習,對新、老《條例》進行了對比分析、細致解讀。
二是在集團各單位、各部門干部職工自主學習的基礎上,2022年2月25日,組織集團所有在崗的干部職工進行了《條例》專門測試。通過測試,加大對《條例》的宣貫力度和學習效果檢驗,確保做到了學習全覆蓋、測試全覆蓋,促進了集團干部職工在工作中遵循執行及實際應用《條例》的貫徹落實。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政治站位不夠高,科學決策、依法決策能力有欠缺問題。
問題3:關于“糧食輪換籌劃不嚴密?!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增強糧食儲存、生產安全責任和保障意識,堅持常態化、階段性、貼合實際的開展整改工作。2022年1月24日,組織集團輪換工作領導小組的同志集中學習了《營口市市級儲備糧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嚴格執行糧食輪換架空期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管理層面的計劃、組織、協調、指揮、監督職能,落實儲備糧食的數量實、質量好、調得快、用得好。
二是認真研究部署年度輪換工作。結合國家政策和市場形勢、糧食長勢,對全年的糧食輪換時間安排、糧食輪換市場價格調研和輪換的設施設備準備等工作,進行周密的部署,確保輪換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三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管理制度》,重點將出入庫到期前10日設為預警黃線,切實做好糧食輪換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以制度固化輪換操作的程序及流程,保障輪換任務有序開展和完成。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4:關于“多次違規改變借款用途?!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遼寧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2022年2月9日,組織了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擴大)專題學習會。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及及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了會議。會上,集中學習了《關于印發<營口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及<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性項目負面清單>的通知》(營國資發〔2020〕71號)、《關于印發<營口儲備糧集團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的通知》(營儲糧字〔2020〕31號),還原造成錯誤行為的根源和原因,對癥抓藥,堅持底線思維,從思想和行動上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二是嚴格執行《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2021年版)》,不斷完善集團內控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往來帳戶結算管理制度》等財務風險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有效堵塞了決策中的縫隙與漏洞,形成了整改的長效機制。
三是聚焦糧食企業的主責主業,剔除集團及子公司營口儲備糧經貿有限公司停止諸如鐵礦粉、煤炭等非主業、非優勢經營項目。2021年6月,該公司陸續完成《營口儲備糧經貿有限公司章程》及經營項目的剔除變更工作。
四是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門有關財經制度,嚴格落實《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大額度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堅持不定期召開資金調度會,嚴格管控資金的去向、用途、金額等重點環節,保障資金調度的合規合理和安全。
五是按照歸口管理和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嚴格執行《營口儲備糧集團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等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對經營投資行為的事前規范、事中檢查、事后追責的工作閉環,提高預警防范和化解風險能力,在全集團形成了全面覆蓋、上下貫通的責任追究組織體系。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3.對應急保障任務重要性認識不足問題。
問題5:關于“應急保障隱患一度長期存在”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執行“一規定兩守則”,嚴格落實安全儲油工作的主體責任,提高對應急保障任務重要性的認識。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糧食儲備公司)主動與營口市電業局協商,辦理供電業務。2021年7月30日糧食儲備公司恢復供電。2021年8月,該公司與營口市電業局簽訂了《低壓供電合同》并完成供電線路的改造鋪設,為儲備油儲存、輪換、應急出庫任務提供剛性保障。
二是制定了《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供電保障工作應急預案》和《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安全用電檢查制度》,由集團儲運安保部和相關責任企業按照分工和各自工作計劃,堅持每日、每周、每月定期對鋪設的專屬電力線路和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工作運行狀態良好。同時,要求糧食儲備公司形成遼寧省營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供電評估記錄》,定期對營口供電公司的供電使用功能和安全保障兩方面因素進行評估,確保供電的持續性、電壓穩定性、設施設備的達標性。
三是集團定期聽取各子公司安全工作匯報,健全完善了集團安全培訓等各項工作記錄,簽訂集團及子公司2022年度包括供電內容的安全崗位責任書,明確主體責任和擔當作為。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二)履行涉糧職能責任不嚴不細,工作標準不高
1.工作作風不夠扎實,履職能力偏弱問題。
問題6:關于“把關不嚴格,造成國有資產利益受損?!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2月17日,組織集團儲運安保部、綜合業務部、財務部的同志參加集團政策法規集中學習1次。會上,集中學習了《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強化具體業務部門、業務人員的應知應會和底線原則的把握執行,信息的溝通和共享。通過學習,提高了業務人員工作崗位的責任意識、履職能力及業務水平。
二是由集團儲運安保部承辦,對集團智能糧庫系統進行了升級維護,重新規范了集團智能糧庫系統的工作流程;厘清了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的各自分工,進一步完善糧食輪換各環節的審核、審批手續,形成了糧食輪換作業鏈條的工作閉環。
三是2022年3月份,建立了集團各子公司、各部門信息聯絡人機制,進一步落實了輪換糧食過程事前、事中、事后糧食輪換各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職責,銜接覆蓋業務交叉層面的空白點、盲區,保障業務鏈條的完整性,有效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7:關于“責任心不強,工作不細不實?!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充分用好“第一種形態”促進工作落實,2022年1月17日,由集團分管領導與儲運部門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教育。要求當事人引以為戒,強化責任意識和政策法規學習,依法依規做好本職工作,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并責成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及情況說明。2022年1月27日,集團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集團民主生活會上作對照檢查。
二是2021年12月15—16日,組織集團糧油檢驗員參加了市發改委組織的集中培訓。2022年1月,結合問題整改,集團儲運安保部編制了《營口儲備糧集團2022年度安全儲糧管理、糧食檢驗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對集團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等工作崗位的有關人員進行崗位職責、糧食儲存安全及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培訓2次。通過學習培訓,確保做到依法依規開展糧油檢驗工作,提升了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標準。
三是對存在問題立行立改,且編制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業務工作完成情況督查單》,堅持每年6月底、12月底由集團組織2次集中檢查;每月由儲運安保部門負責人進行1次檢查,進一步強化了集團糧食指標的檢測、質量檢驗記錄的把關及審核等工作。截至目前,儲運安保部負責人已進行了2次檢查。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日常管理松懈,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問題。
問題8-10:關于“糧食存儲管理不嚴格?!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一是根據《2022年度營口儲備糧集團安全儲糧管理、糧食檢驗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培訓計劃》,2022年1—2月份已進行“一規定兩守則”等相關法規規定、“三檢一化”制度、保管員崗位職責、“糧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教程—(糧油)倉儲保管員”等知識培訓2次,提升了保管員的業務知識儲備及業務能力和責任意識,規范了保管員的規定動作,使保管人員進一步掌握了不同品種糧食的儲存特性和糧情處置方法。
二是針對“關于糧食存儲管理不嚴格、個別糧食出庫損耗率過高、成品糧保管不善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第一,充分用好“第一種形態”促進工作,2022年1月17日,由集團領導班子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分別與儲運部門責任人及子公司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5人次,擺事實、講問題,切實促進轉變工作作風,把嚴格要求轉化為完成工作質量的良好成果。同時,要求儲運部門責任人及子公司負責人通知當事人對已發生的未填寫事項指標作附件情況說明。2022年1月27日,集團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在集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作對照檢查。第二,2022年2月11日,集團召開了巡察整改工作專題會議,健全完善集團倉儲管理機制,調整成立了營口儲備糧集團糧情檢查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職責是負責督導糧情檢查工作,確保儲糧安全;落實儲運部門負責人及保管員的崗位職責,立行立改,進一步規范和更正貨位卡的填寫。堅持將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全面檢查結合起來,動態管理及時掌握蟲霉鼠害的潛在隱患情況,針對性的做好防護工作。第三,認真總結造成損失的原因,汲取保管人員責任心不強、對糧情掌握判斷不準、處理措施不得當、部門負責人監督檢查不到位的教訓,認真開展崗位風險排查工作,梳理查找糧食儲存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和風險點,強化制度剛性執行落地,推動風險防控制度化、規范化,切實將糧食損耗控制在合理范圍內。第四,加強日常管理,不斷完善提升倉儲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如在倉房內安裝密閉窗簾、門簾若干,強化對糧食控溫系統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儲糧安全。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11:關于“疫情防控不規范?!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及市國資委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要求,由集團辦公室及時發布疫情防控信息,2022年1月8日,專門組織集團門衛、儲運安保部的安全員、司磅員等相關人員學習了《營口儲備糧集團疫情防控手冊》等相關內容,提高了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疫情防控管理,將疫情防控職責落實到人頭,確保外來人員信息登記信息全面、準確、可溯源,確保了疫情防控安全。
二是針對疫情防控不規范的問題,由分管領導與當事人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要求相關人員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強化疫情防控教育,克服麻痹思想。
三是結合儲運安保部門糧油出入庫的業務實際,規范統一將集團原《疫情期間外來人員登記表》變更為《營口儲備糧集團車輛出入庫登記簿》,完善了外來人員信息登記、體溫檢測、檢查行程碼等事項。
四是由集團辦公室牽頭,對集團重點部位,每月進行至少1次的常規檢查,確保了防控責任有效落實。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三)對涉糧問題敏感性不強,政策性糧食收儲購銷領域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1.涉嫌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
問題12:關于“長期采取“‘只定下限、統一價格’的方式收購糧食?!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針對涉嫌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2022年1月28日,集團輪換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巡察整改專題工作會議,進一步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糧油購銷管理辦法》,就制定收購價格、收購標準,切實把農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等項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經研究,集團對加強糧食質量檢測、等級評定、集體訂價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提出了采取直接收購、邀標競價銷售的方式,重新調整編制了《營口儲備糧集團糧食收購價格公示表》。另外,還對集團張貼宣傳海報、在集團網站發布公告等事宜,進行了規范。通過問題整改,達到了依法依規履行業務流程的目的,形成了集體訂價機制,有效規避了糧食流通領域的腐敗問題的發生,降低了經營風險,有效避免了壓級壓價等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再次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執行輪換計劃不嚴格的問題。
問題13:關于“超出輪空期或未批復同意提前簽訂合同。”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年3月1日,由綜合業務部牽頭,集團組織輪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內容及《遼寧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通過學習,提高了集團黨員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意識,強化了自身的糧食安全責任。
二是加強對糧油輪換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掌握輪換時間節點,嚴格執行儲備糧輪空期的有關要求,認真研究部署年度輪換工作,堅持不定期召開輪換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有效解決了執行輪換計劃不合理不規范的問題,確保了輪換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三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管理制度》《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輪換糧油購銷管理辦法》,按規定執行糧油輪換計劃。
四是針對集團合同管理不嚴格、不規范的問題,集團從強化權責邊界、授權程序、審核審批環節入手,規范了合同管理簽訂流程,修訂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并要求合同信息及時、準確錄入《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經營合同管理臺賬》,有效避免了錯位、缺位的管理漏洞,堅決杜絕提前簽定合同及與業務執行時間不符問題的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3.廉政風險防控意識不夠強,違反財務管理制度問題時有發生的問題。
問題14:關于“發放勞務費、補助費手續不齊全?!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加強集團財務制度管理,提高財務人員的廉政風險防控意識。
二是2022年1月18日,由分管領導與部門負責人、當事人進行提醒談話,并進行批評教育。指出現金的代簽容易產生虛報的錯誤,明確非本人領取簽字的責任,督促其在思想、行動上改正錯誤,并由當事人做出附件情況說明。
三是嚴格執行薪酬費用發放規定,本人應領的本人領取,如有特殊情況,履行書面授權。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15:關于“帳目管理混亂。落實專帳記載、帳帳相符等規定不嚴格,統計帳、保管帳原始憑證缺失、混存等問題突出?!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1年12月30日,組織集團統計人員參加了市糧食物資儲備局組織的糧食行業統計從業人員培訓;2022年1月初,由集團職能部門對統計從業人員進行了業務能力考評1次,確保從業人員崗位應知應會和崗位管理匹配能力。加強對該崗位人員的思想認識、工作責任、工作作風等事項的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統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專人保管、專賬記載,統計員和保管員分別由專人擔任,堅決避免統計、保管由一人兼任的問題。
三是規范集團倉儲管理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堅持定期檢查,確保賬目準確無誤,達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檢查2次,無此類問題發生。
四是2022年2月22日,由分管領導與儲運部門負責人及現任統計員開展了提醒談話,認真分析了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學習落實專帳記載、帳帳相符等規定不嚴格,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細致等原因造成的,要求統計、保管各負其責,引以為戒,確保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自身履職盡責必須到位。避免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五是2022年2月22日,由儲運部門的分管領導主持召開了儲運業務專題會議,提醒教育集團及子公司相關部門其他從事本崗位人員,嚴格落實“一符三專四落實”制度,壓實責任鏈條,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并統一將部門負責人、保管員、統計員崗位職責上墻公示。通過問題整改及部門負責人的定期檢查,現儲運部門的出入庫單據保存完整、裝訂規范,統計賬目已重新規范,相關資料已整理歸檔。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16:關于“經費支出手續違規?!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年1月4日,由分管領導與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并對相關財務人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要求財務部門嚴格履行報銷審批程序,加強對發票、報銷單據的審核,堅決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二是2022年1月5日,由未蓋章公司全部將11張未加蓋公章的發票加蓋公章。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17:關于“應收賬長期掛賬不清理?!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壓實主體責任,狠抓工作落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及市國資委的工作部署,結合巡察整改工作,強化責任意識,不回避問題,不推卸責任。由集團審計清欠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應收賬款清理工作任務,集團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工作組,即:(1)材料組負責梳理收集欠款賬目、票據,補充證據等工作;(2)外訪清欠組負責盡職調查、外訪清欠等工作;(3)綜合組負責后勤保障工作。每個專班指派一名副總經理負責。
二是實施專項監管措施,嚴格清理存量。根據《財政部關于建立健全企業應收款項管理制度的通知》(財企〔2002〕513號)有關規定,建立應收賬款清理長效工作機制,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切實加強應收款項的財務管理,制定《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制度》。
三是有效落實責任,有序分解清償工作任務。集團采取應清盡清、應訴盡訴、應移交盡移交為原則,專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分工,啟用了日報告、周調度制度,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確保清收工作全覆蓋,積極推進應收賬款清收工作的存量持續減少,堅決遏制增量的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4.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存在流失風險問題。
問題18:關于“擅自以物抵賬處理固定資產?!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2年1月10日,由集團綜合業務部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了市國資委《規范性文件匯編》(2007-2020)中《營口市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營國資發〔2016〕139號)、《關于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營國資發﹝2016﹞315號)、《關于轉發省國資委<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發讓進場交易的通知>的通知》(營國資發﹝2007﹞13號),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32號令等相關文件精神及政策規定,規范國有資產交易操作,不斷強化相關工作人員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的知悉度,提高的政策水平,有效避免同類問題的發生。
二是加強集團內控制度管理,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產權轉讓進場交易管理辦法(暫行)》。
三是重新梳理以物抵賬處理固定資產的相關工作資料,針對抵頂轎車進行追溯評估,對工棚房屋維修工程進行追溯評估,補齊完善相關手續,按照當時市場規律確認抵頂事項及抵頂金額的盈虧,做好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工作。
四是委托遼寧中昊華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價有限公司做帕沙特牌小型汽車追溯性價值咨詢。委托遼寧融昊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做房屋裝飾裝修(工棚維修)追溯性價值咨詢。抵頂行為未造成國有資產損失。
五是按照國家、省、市及市國資委及集團公司的相關政策規定,補齊完善相關手續,履行報備程序。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問題19-20:關于“違規自行報廢處理國有資產?!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對此次巡察整改中發現的關于“違規自行報廢處理國有資產。”問題,集團領導高度重視,責成集團財務部、綜合業務部、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共同配合,就存在的問題進行徹底自查、核對,找出未按規定程序、缺少完備要件辦理的原因所在。
二是2022年1月10日,由集團財務部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市國資委《規范性文件匯編》(2007-2020)中《關于印發<營口市國有企業資產損失核銷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營國資發﹝2015﹞292號)、《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市屬監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管理意見的通知》(營國資發﹝2017﹞309號)、《關于印發<加強財務專項審計和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營國資發﹝2020﹞35號),提高依法依規履職的能力,為規范資產報廢、核減的賬務處理、完備資產報廢處理手續提供政策依據。
三是強化內控制度管理,彌補缺陷,堵塞漏洞,防范風險。健全完善了《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制度》,制定《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暫行辦法》等關于國有資產處置的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國有資產報廢、審核工作,為保證了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運營質量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證。
四是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意識教育,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加強財務工作的領導。2022年1月18日,由主管領導與分管財務、資產工作的領導進行了提醒談話2人次。
五是加強財務工作建設,充實管理力量。2021年12月,營口儲備糧集團選調財務部部長1人,重新明確了財務部職能,重新調整了財務部財務人員《崗位職責》3個,提高了集團財務管理水平。
六是依法依規履職盡責。由集團綜合業務部、財務部分別按照國家、省、市及市國資委的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梳理、完備上述問題相關資產的資產處置要件及報廢處置手續,完成資產處置資料歸檔備案工作,并按規定履行國有資產審核報批程序。具體情況如下:
(1)關于對“原第一糧庫建設的罩棚工程,未按要求履行核減手續。”問題的整改:第一,根據2017年11月10日營口儲備糧集團《關于監事會對“2017年度財務管理檢查報告”中提出問題和建議的整改報告》,2003年營口市第一糧庫于遼寧省三建公司簽訂罩棚工程決算,面積3000平方米,輕鋼結構,總價150.01萬元。企業計入借方在建工程,貸方計入其他應收款,201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由在建工程借方計入固定資產清理借方,并全部計提減值準備。經核查該在建工程未發生建設行為,無實物。根據檢查結果,報請集團董事會作出決議后,作出賬務處理。第二,2018年8月14日,營口儲備糧集團2018年度第五次董事會審議通過聘請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決議。第三,2022年2月,按照巡察整改的有關要求,集團聘請第三方遼寧融昊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營口儲備糧集團資產損失核銷情況進行專項審計。2022年2月10日,經第三方遼寧融昊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專項審計,形成《關于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資產損失核銷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進行賬務核銷調整。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關于對“議價公司未按規定履行車輛報廢處理手續?!眴栴}的整改:第一,集團綜合業務部重新篩查、梳理,并認真收集了議價公司當時處理別克轎車的請示、批復及車輛評估報告、委托拍賣手續、溢價拍賣成交確認書等已有的資產處理要件和處理程序。第二,由財務部、辦公室共同配合,按照《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的規定,履行財務賬目調整及資產價值確認手續。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3)關于對“儲備糧集團2020年3月未按規定履行房產報廢處理手續?!?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 bold;">問題的整改:第一,經核查,梳理出第三方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出的關于對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資產損益進行見證的《損失掛賬申報核銷項目經濟鑒證證明》。第二,2020年2月5日,營口儲備糧集團針對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責任的《審計報告》(營審企報〔2019〕25號)中提出的問題,形成了整改報告,按審計要求,報請集團董事會批準,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母公司)家屬宿舍于1982至1989年期間投入使用。2015年已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該資產已動遷,實物已無?!?,做核銷處理。第三,2020年3月2日,營口儲備糧集團2020年第5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已按要求做好審計整改工作,履行財務賬目調整及資產價值確認手續。有效避免類似審計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21 :關于“個別固定資產未入賬?!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結果:
一是2021年12月20日,營口糧食儲備針對巡察組提出的問題,對該公司2019年4月8日購買的、未入賬的固定資產的0.8萬元的沙發、茶幾等辦公家具進行了梳理,經梳理:2019年4月8日購買辦公家具支付8030.00元,包括:沙發(大)1套2900.00元、沙發(?。?span lang="EN-US">1套2300.00元、三人位沙發1個1300.00元、茶水柜1個1000.00元、茶幾1個530.00元。
二是沒有計入單位固定資產的依據:根據《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中,第三條: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三是因該公司2019年4月8日購買的辦公家具單位價值均不夠5000元,所以,依據《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做賬務處理,未入固定資產科目。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四)對各類監督檢查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個別問題反復發生
1.整改不全面,有些問題避重就輕的問題。
問題22:關于“有些問題長期不整改?!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為進一步落實儲備糧集團黨支部巡察整改主體責任,2021年12月29日,集團召開了審計問題整改專題推進會會議,會議對2015年至2020年審計未完成整改的問題,逐項進行任務分解,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責任,確定了整改時限,確保整改到位。
二是2022年1月10日,由集團財務部牽頭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市國資委《規范性文件匯編》(2007-2020)中《關于印發<加強財務專項審計和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營國資發﹝2020﹞35號)等內容的基礎上,提高依法依規履職的能力,規范集團財務部門賬務處理、審計整改工作。
三是在整改過程中,集團財務部、綜合業務部、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共同配合,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市國資委的相關政策規定及集團相關內控制度,進一步梳理、完備應收款長期掛賬、固定資產權屬不清晰等問題的相關原始資料,注重清單問題錄入的完備性和逐層審核程序,強化整改工作的完成效果和時效性。
四是深入細致逐條梳理每一個問題,進行徹底自查、核對,杜絕了避免避重就輕、回避矛盾困難,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確保問題有效解決。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整改,長期整改。
問題23:關于“有的問題沒有列入整改臺賬?!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堅持定期預判、分析、研究糧食儲存安全、生產安全工作隱患,列清單建臺帳促整改見實效。????????????????????????
二是在2022年1月18日,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找儲運安保部的相關負責同志進行提醒談話,提高儲糧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同時,要求相關人員在記錄臺賬過程中要實事求是,要做到全面準確,堅決杜絕回避問題的行為再次發生。
三是認真貫徹落實“一規定兩手則”,強化整改責任落實,已于2022年2月中旬前,編制了《營口儲備糧集團安全問題整改工作臺帳》,將上述沒有列入清單臺賬的2個問題,列入整改工作臺帳,重新梳理相關整改資料,并完成了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2.整改不徹底,同類問題重復出現。
問題24:關于“有些問題反復出現?!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2021年12月29日,組織儲運安保部門的有關人員參加了營口市糧食行業“兩個安全”培訓班,學習掌握了新安全法及“兩個安全”等法規條例,對糧食倉儲與加工粉塵防爆等知識有了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履職能力和儲糧安全意識。
二是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厘清承儲主體職能定位,2022年1月8日,在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擴大)專題學習研討會之后,召開了由集團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參加的巡察整改工作專題推進會議。會議提出,要認真開展整改“回頭看”工作,要求重新對歷年來各級檢查反饋問題進行梳理,并重點將應急預案制定不完善、化學藥品存放不合規等5方面18個問題逐一落實到分管領導及部門,并再次列入《營口儲備糧集團安全問題整改工作臺帳》,明確整改牽頭領導、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要求相關部門及責任人提高思想認識、以點帶面、擴展思維,立行立改,迅速落實整改任務。
三是在問題整改過程中,集團要糾正麻痹思想、扭轉因資金等困難不愿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的錯誤觀念,確保整改任務落實落細。
四是集團儲運安保部重新修改了《營口儲備糧集團省市兩級儲備糧油應急出入庫專項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給遼寧省儲備糧管理公司備案,通過制度的完善,進一步夯實了儲備糧安全管理工作基礎。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問題25:關于“有的問題整改不及時?!钡膯栴}。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厘清承儲主體職能定位,持續突出和加強儲備糧集團的主責主業。
二是2022年1月份以來,通過集團領導班子中心組、政策法規專題培訓等方式,多次組織集團領導班子成員與儲運安保部的有關負責同志認真學習了《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遼寧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遼寧省地方儲備糧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落實企業糧食承儲主體責任,增強儲備糧安全管理意識。
三是用好“第一種形態”促進工作,2022年1月27日,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在集團民主生活會上作對照檢查,并結合的工作職責,嚴格遵守執行政策性糧油儲存設定的企業資質條件作了表態。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2022年2月16日,集團主要領導之間、集團主要領導與班子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之間開展了提醒談話。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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